疫情当下,中央提出要素市场化改革,其中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尤为引人注目。如何定位心发展阶段的土地功能?如何摆好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的关系?如何建立建立新的土地治理方式?
近日,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和法学院、《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土地法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办的“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保障——中国土地治理的机遇与挑战”通过线上方式举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在此次会议上发表演讲,对上述问题发表了他的意见。
刘守英认为,下一阶段的土地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向。第一,要适应经济发展转型,调整土地功能;第二个,要重新思考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的关系,提高生态的地位,改耕地安全为土地安全;第三,要转变土地治理方式,用国土空间规划管制替代土地计划管理方式。
以下是刘守英演讲的整理。
1998年以来,我国建立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要目标是实现粮食安全,手段是耕地保护。以实现粮食安全为主要目标,建立了一整套耕地保护制度。现在要思考的问题是,下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重大变化发生以后,对下一阶段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相关的政策,经济学界、公共政策学界和法学界,要做有一些大的方向性和战略性的思考。
第一,我国的土地功能在变化。1998年以后,土地管理一系列制度安排的设立,包括耕地红线的设置等,这些都是在耕地保护这个大的方向上设立的。事实上,我们土地的功能——保发展和保耕地是并行的。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也保发展,也就是土地承担着拉动经济增长和推动结构转变的发动机功能。但是,2013年出现拐点。2013年之后,土地的发动机功能减弱,也就是我们继续依靠增加土地供应,搞园区和大规模的城市开发,拉动经济增长的这套模式,效力已经开始衰减了。这对于耕地保护制度是一个重大信号。在下一个阶段,经济学界、公共政策学界和法学界对耕地保护的讨论,可以摆脱必须同时讨论土地发动机功能的特殊阶段,回到讨论耕地的常态。
第二,我国的土地关系在变化。上一轮我国的土地关系主要是建设和保护的关系,处理的是快速工业化进程与城市扩张过程中,大规模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带来的建设用地需求,对耕地保护形成的冲击,也就是建设与保护的问题。实际上,上一轮我们一方面是在保耕地,另一方面也在保建设。
下一个发展阶段的土地关系,将从处理生产和生活用地二者的平衡,转为处理生产、生活和生态的平衡。在发展阶段转换过程中,工业化和城市化对耕地保护的冲击力在下降,也就是生产性用地的需求在下降。因此,生产这一块的用地,也就是建设用地,在土地关系中的权重和位置没有那么凸显了。相比之下,生态安全要往前移。下一轮土地摆布中的土地关系将从主要维持生产生活的平衡,转向生产、生活、生态的平衡。
按顺序来排,在上一轮发展中,生态安全没有受到充分重视,下一个阶段,生态安全的重要性要往前移,这一点对未来国土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其次,耕地安全当然重要,但土地安全更关键。耕地安全是由粮食、尤其是主粮安全引出的问题。保主粮数量、实现粮食安全的基础是耕地安全。下一阶段要在更大范围内改善耕地质量,减少土地污染,也就是解决土地安全问题。
关于建设用地,也就是保生产的用地,下一步的主要目标是保证经济活动更加有序和更高质量发展。这首先牵涉到城乡关系,其核心是城市和乡村建设用地的配置,一定要改变上一轮把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城市发展的策略,规划好城市和乡村的版图,调整城乡建设用地配置结构。其次要实现城市空间的高质量发展,既包括对城市增量建设用地的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也包括从增量用地转为存量发展,做好城市更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我国的土地治理方式要变化。上一轮发展过中,我们为了保护耕地、避免大面积占地,设计了一套中国特色的用途管制方式,主要通过土地计划管理来实现。为了实现下一轮发展目标,治理方式必须加以改变。一方面大面积占地需求在减少,另一方面计划管理方式的成本越来越高,有机会也有必要实现从计划管理方式向空间规划管制转变。真正让国土空间规划成为土地治理的主要方式。在空间规划和区域布局上做更加科学的设计,将规划管制真正落地,逐步由规划管制替代土地计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