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审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0〕14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3月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广州市主持召开了《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阳市林业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编制单位揭阳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编制技术依托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报告书编制单位中科(广东)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合伙)的代表以及6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有关部门代表和6位专家共12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调整方案以及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审查认为,报告书基础资料较丰富,采用的评价技术路线和方法基本适当,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基本可靠,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原则可行,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较合理,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会议现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