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制度,2022年6月21日,在佛山市召开了《顺德水道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咨询会,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建设单位)、广东中科能源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合伙)(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与会专家及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通过咨询和讨论。
总体评价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环境保护目标较清楚,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基本清楚,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标准和评价工作等级基本合适,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基本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修改完善后可作为送审稿上报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
会议现场图
来源:环境科学研究所
责编:黄家球
审核:谢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