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8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工程建设单位:
清远国能绿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境内。规划容量为61MW,占地面积约1068亩,采用全部电量上网方式运营。本项目拟采用545Wp双面组件+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方案,共设16个单元,16个3.750MWp光伏发电方阵,分块之间通过集电线路连接,汇集进入升压站。升压站用地面积为11亩。电站建成后第一年上网发电量为6530万kW•h,首年等效满发利用小时数为1067h,年均等效满发利用小时数为1002h。运行期25年内合计发电量153257万kW•h,年平均发电量为6130万kW•h。施工期6个月。
本项目开发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和国家新能源发展政策方针,可加快发展本地区低碳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打造清洁能源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8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
2、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工程所在区域的风险源进行初步分析,确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咨询单位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各方面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单位
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清远国能绿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武装部大院内B幢首层5号;
3、联系人:李志艺;
4、电话:13828580864;
5、邮编:511899;
6、E-mail:zht2470@163.com。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1、单位名称: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帝景湾三期8-2901;
3、联系人:陈工;
4、电话:13925108090;
5、邮编:516083;
6、E-mail:2295452654@qq.com。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即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8日。
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