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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怎么建?

       近年来,随着绿色出行成为新风尚,浙江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迅速。截至2022年9月底,浙江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达110万辆以上,较2020年底新增73万辆以上。这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能源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发布《浙江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202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车位1800个,全省普通公路沿线建成充电车位880个。具体内容,随小布一起了解~

  

《实施方案》提出:


高速公路方面


  2022年底前,高速公路每个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2023年底前,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


  到2025年,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逐步提升至停车位总数的20%以上。


普通公路方面


  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重点场所配置充电基础设施。


  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站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沿线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效覆盖。


  浙江将从六方面着手,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流量、交通组织、场区功能分区等,推进快充站布局建设,优化交通标识,引导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分区有序停放,确保电动汽车停车位专位专用,为电动车辆提供安全高效的充电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多种车型,逐步探索无线充电设施试点建设。


  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或停车位,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扩容改造,不断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及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


  2022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车位1000个,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202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车位1800个。每个服务区实际安装充电设施并可有效使用的车位不少于4个,电动汽车通行量较大线路沿线的各服务区充电车位不少于8个。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停车区参照执行。


推进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将结合“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建设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等,与路网规划实施以及改造提升同步推进,统筹确定建设规模,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及设置。


  推进具备条件的普通公路沿线重点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站、驿站、停车点、养护道班等开展覆盖多种车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强化社会化充电服务,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2022年底前,全省普通公路沿线建成充电车位600个。2023年底前,全省普通公路沿线建成充电车位880个,具备条件的新改建服务站、停车点实现充电服务全覆盖。


做好公路沿线充电设施供电服务保障


  加强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强化农村电网改造提质升级,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充电保障能力,确保为充电设施接入电网提供条件,确保电力供应质量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积极推广“互联网+”办电服务,与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利用“网上国网”APP实现客户“一证办电”,为用户提供便捷的资料提交、业务办理、进程查询和服务质量评价,提升接网便捷性。


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应用


  积极探索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方案,鼓励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鼓励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研发。


  推动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收益。鼓励具备建设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停车场、客运站场、物流园区开展光伏、储能与充换电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公交客运、物流运输等企业在公路服务区(站)、停车场、客运站场、物流园区建设布局专用充换电站。


加强服务信息采集及发布


  加快数字化改革,推进浙里办“一键找桩”数字化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探索预约充电等服务功能,完善充电设施定位、运行状态、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实现公路沿线充电设施信息动态监测、滚动更新,探索停车充电一体化等创新模式。


  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物联网互联互通,实现公路服务区管理平台与“一键找桩”、省能源大数据中心等平台信息互通,新建、改扩建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应随工程交付同步纳入公路服务区管理平台联网管理范围,已投入运营服务区充电设施应于2022年底前纳入公路服务区管理平台联网管理范围。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与服务区(站)经营管理单位合作开展多种模式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运行维护机制,规范充电设施人员、设备、维护保养、日常运行、应急处理等管理,定期开展应急培训,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施可用率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公路沿线充电服务保障。


  据浙江省能源大数据中心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浙江共有充电站7417座,充电桩84397个,并在国内率先实现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


  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前,浙江将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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