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专项规划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专项规划需落实上位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并向下位规划传导控制要求,专项规划成果质量直接影响传导效率,以及其在规划实施中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等情况,研究以内在合理性、外在有效性为标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构建了一种面向“多规合一”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新型评估模式。考虑到规划实施环境的复杂多变,为了客观地评估实施效果,研究引入灵活性评估方法,以增强评估模式的适应性与实用性,揭示规划编制、实施中的深层次问题。
一、评估内容
鉴于专项规划的实施效果受其成果自身质量高低和实施环境变化的影响,评估一方面从专项规划自身出发,挖掘由管理主体、编制主体多样及专项规划指引缺失带来的内容深度问题;另一方面从规划编制体系层面出发,分析专项规划对总规的支撑作用,以及对详细规划的指导效果,从实施环境层面探寻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研究通过将总规、各类需评估的专项规划(本次研究只探讨涉及空间布局的) 及控规纳入“多规合一”数据平台,形成工作平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检测各级别、各类型设施在空间上的衔接和落实情况(图1)。这一模式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简单易操作,易于开展评估工作;二是定性定量地分析成果自身的问题、衔接情况和实施落实情况;三是考虑到规划实施是一个长期过程,各阶段建设发展会有不同的需求,故引入灵活性评估方法,对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具体变动、调整情况再次予以评估,进而对规划实施的效果给予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1.成果自身评估
成果自身评估是指对编制成果自身的评估,即定性、定量地评估规划内容的内在合理性,主要包含成果完整性、内容准确性/一致性和标准规范性(含设施等级、用地红线、配置标准、占地面积及名称等) 等方面。
2.“自上而下”的评估
“自上而下”的评估指评估专项规划与上位总规的衔接性,包含专项规划对总规中强制性要求及指导性要求的落实情况;专项规划与总规中各级设施的建设标准、设施类型、体系、布局及用地图斑等信息的衔接情况,形成专项规划与总规的衔接评估结论(图2)。
3.“自下而上”的评估
控规作为法定规划,是政府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专项规划的实施就是通过控规来传递对设施用地的控制,发挥传递指导建设行为的作用。研究提出“自下而上”的评估方法,可以评估控规与专项规划的外在有效衔接和落实情况,从而评价专项规划在行业管理方面对控规的指导作用。
“自下而上”的评估方法(图3) 包括:①评估控规对专项规划中设施图斑(含设施体系、等级、占地面积、位置及名称及设置标准等)强制性及指导性要求内容的落实情况。针对控规调整专项规划设施位置的情况(含调整的设施数量、占地面积或取消及新增的设施等),通过评价该设施的布局与规划设施布局的空间关系,以分布和服务半径符合规划目的为标准,满足一定的服务半径则认为满足设施功能,超过服务半径则认为不满足设施功能,对规划实施程度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分为对专项设施用地“落实、调整、新增、取消”四类。②鉴于专项规划与控规在编制时序上的差异,评估规划实施后已建设施的布局效果,与规划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已建设施的使用率、服务半径等信息,调查居民的满意度,以增强评估模式的适应性和科学性,揭示出规划编制、实施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最后得出专项规划评估结论。
文章节选丨规划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