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
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集中送出项目
2、工程建设单位: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汕尾明阳瑞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工程概况:
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南侧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30-37km,水深30-48m。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000MW,汕尾红海湾三、四装机容量分别为500MW。红海湾三与相邻红海湾四共同建设一座1000MW容量的海上升压站,海上风电机组所发电通过海底电缆输送至位于深汕合作区陆上登陆点,海缆长度约为75km,从登陆点采用陆缆送至集控中心,陆缆长度2km。集控中心通过架空线路输送至电网侧电负荷中心消纳,陆上登陆点位于深汕合作区小漠街道。
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利于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开发利用广东较丰富的风能资源,对于降低广东省的煤炭消耗、缓解环境污染、改善电源结构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广东省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对于改善汕尾的电源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风电事业,开发可再生能源有着重要的意义,并且社会效益、环保效益显著。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项目和线路沿线区域的风险源进行初步分析,确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咨询单位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单位
1、工程建设单位: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汕尾明阳瑞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帝景湾K7座29-30楼;
联系人:薛工;
电话:15014957110;
邮编:518000;
E-mail:2623464116@qq.com。
七、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月4日。
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