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及概况
(一)事项名称
绿美大亚湾生态建设发展规划(2023-2035年)
(二)决策承办单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事项概况
2023年1月,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23年2月28日,《决定》正式发布,提出了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固碳中和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建设高水平城乡一体化绿美环境,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走出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划定了“路线图”,明确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也提出要“让绿色低碳成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规划主要内容:根据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大亚湾区的地形地貌、自然环境、森林资源分布格局等自然资源属性,通过大亚湾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行动等“六大行动”系列项目建设以增加群众享受绿美大亚湾区生态建设成果为目标,协同构建林和城相依、陆和海相连、林和人相融的高品质港湾绿美生态环境,优化美化绿美大亚湾空间格局,打造城乡协同的美丽家园。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 号)文件精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因此,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我司-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决策承办单位委托咨询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项目的风险源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三)咨询单位对风险事项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评估,征求各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单位
1.决策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单位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5楼517
3.联系人:程志威
4.电话:0752-5562323
5.E-mail:sgjly@dayawan.gov.cn
1.评估单位: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帝景湾八号公馆2901
3.联系人:邱嘉鑫
4.电话:13660475434
5.E-mail:zksicm@126.com
六、公示日期
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